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及结题等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07日 21:42  点击:[]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文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0〕15号),2020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1.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2.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3.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立项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

(四)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纸质加电子版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

①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②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每个项目1份);

③ 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有关材料务必于2020年11月17日前送至科研处赵欣怡(齐礼楼707室),电子版发送至zxy@hxxy.edu.cn 或QQ 1409594218,逾期不予受理。

二、2020年下半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

(一)请各二级学院与相关部门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本次结题工作,原则上不受理2015年及以前立项项目的结题申请。2020年起,教育厅将对执行期超过三年的项目进行清理。

1、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17日前报送材料:项目结题报告书(1份)、佐证材料(1份,财务决算表需加盖财务处负责人章与公章; 论文、著作等成果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都要完整,且论文需标注来源))送至科研处(齐礼楼70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版结题报告书需为盖章签字的扫描版本合并成一个PDF(小于3MB),佐证材料合并成另一个PDF(小于3MB);

2、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教育厅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负责人:赵欣怡,6276215,zxy@hxxy.edu.cn,QQ 1409594218;

附件:

1. 2020年教育厅(科技类)项目申报书;

2. 2020年教育厅(科技类)项目结题报告书;

3. 2020项目申报汇总表;

4. 2020项目结题汇总表;

科研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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