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暂行规定

2016年01月05日 11:19  点击:[]


实验室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在实验室建设中,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提高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 实验室人员的培训是为了全面提高实验技术队伍的思想业务素质,为了有利于实验技术队伍的稳定和建设。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很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水平,应具有良好的协作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生产服务。 

二、 中心主任应根据实验室承担的工作任务,制订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在完成本室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安排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 

三、 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在职在岗的学习方式为主,通过参加短期进修班和在职进修系统学习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学历培养为辅,少部分可以安排脱产进修,重点培养。

四、 通过培训,应掌握本实验室的有关专业知识和实验技术,熟悉一般仪器设备的原理和操作,提高对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修能力。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使用能力。

五、 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充分发挥各单位高、中级相关技术人员的优势,请他们承担主要培训任务。有关培训内容、成绩和结果,如实记载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六、 中心对实验室人员的实验科学研究、实验教学法研究、设计的新实验、研制的实验装置以及实验技术开发等工作进行多方面的支持并组织鉴定,肯定劳动成果。

七、  培训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智慧教育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

                                              2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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