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拟开展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度上半年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与程序
1.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含2017、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
2.请你们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的通知》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有关工作。
3.结题材料电子版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负责汇总,统一刻录光盘(一式2份)于5月10日前报送我厅,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我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材料要求
1.材料内容:(1)结题汇总表,每个单位1份,包括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2)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word电子版;(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扫描版。
2.有关要求: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三、其他事项
1.请你们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提出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
2.我厅将适时开展项目结题抽查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科研项目立项和对学校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郭绍英、吴舒伟,电话:0591-87091221 87091238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上半
年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