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文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18号),2021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有一定转化前景、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科技类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联合项目;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立项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推荐、省厅审核立项”的方式进行立项。
(四)项目管理
为更好地保障项目在实施期内正常运行,学校将对最终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支持(每个科技类项目配套7500元)。同时,省教育厅将从结题的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遴选优秀项目。项目实施情况将作为省教育厅有关创新团队计划立项、科研平台申报、重点项目推荐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五)申报方式
报送材料包括:
1.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纸质版1份交至齐礼楼707赵老师处,WORD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2. 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材料截止提交时间为11月5日。请意向申报的老师,10月25日前预报名至科研产业处赵老师(电话:6276215,QQ:1409594218)。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zxy@hxxy.edu.cn。
附件: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申请书有更新,请下载此版本勿用以前版本)
科研产业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