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2年01月14日 14:46  点击:[]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关于2021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21〕9号)精神,现将我校高校成果项目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2021年度省科技奖可提名奖种包括: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同时受理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提名项目

二、提名条件

通过我厅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我省高校,且符合2021年度省科技奖的提名条件、要求和规定,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及由于国家安全、保密等原因不能公开的项目和软科学项目,以及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危害或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如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的项目,均不属于提名范围。

三、高校提交程序

(一)网上提交。项目完成人登录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jjl.kjt.fujian.gov.cn),按《2021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填写说明》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有关高校对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并核实内容后,于2022年2月8日前在网上提交项目材料,同时将《申请提名项目一览表》(附件2)EXCEL版和加盖公章后的PDF版发送我厅邮箱。我厅将汇总项目申报情况并按提名指标限额,确定拟提名项目。

(二)项目公示。按照省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提名项目须在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提名奖种、提名单位、项目简介、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贡献、主要知识产权及代表性论文专著等支撑材料目录

(三)提交纸质材料。我厅网上审核通过后,各有关高校应通知项目完成人按《2021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有关说明》《2021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填写说明》要求,从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附相关证明材料,随提名函和项目汇总表于2022年2月23日前报送我厅。

请各负责人按照以上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提交或不符合材料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四、报送纸质材料及要求

(一)学校申请提名公函1份,内容应包括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项目数量及其材料核实情况等。

(二)纸质提名书原件2份,有关高校及合作完成单位应在提名书要求的相关位置分别加盖公章。纸质提名书主件部分应和电子版提名书内容完全一致,从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每页右下角应有条形码。附件内容、摆列顺序、页数控制等按要求提供(除应用证明、知情同意书等部分附件应提供原件外,其余提供关键页面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即可)。主件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不得另加封面,并在书脊处贴上系统生成的“专业评审组”名称及编号。

(三)项目汇总表1份,由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92-6276215,邮箱:cyq@hxxy.edu.cn,齐礼楼707室。

 附件1.申请提名项目一览表

附件2.项目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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