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43号)和《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闽市监标准〔2020〕224号),现就2021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对象
(一)2019年7月1日起,完成但尚未获得资助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不含设区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获批成立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三)建设期内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和省级);
(四)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和活动等符合资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
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项目,请提供所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说明,并在申请表中备注。
二、申报材料与受理
(一)申请补助经费的申请人应填写《福建省标准化工作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2)。
(二)请各位申请人将纸质版一式二份于2021年6月25日前交至齐礼楼707赵老师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或者Q。
联系人:赵老师,0592-6276215,zxy@hxxy.edu.cn,Q 1409594218
附件:
1.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
2.《福建省标准化工作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