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0年03月19日 09:50  点击:[]


各二级学院与相关部门: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工作的通知”,2020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 (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备案现已启动,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备案条件

1.研究方向明确,定位清晰,符合国家、省、市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并具有开展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研究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具有辐射作用。

2.申请单位在同领域研究中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和雄厚科研实力,具有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在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引领同类学科或行业发展,备案后应加入厦门市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协作共享平台。

3.根据市科技局通知要求,依托高校建设的,申请学院原则上应为理工科学院。单个学院或独立法人的科研单位,原则上建设一个重点实验室(对于专任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100人以上规模且具备多个优势学科的学院或科研单位,可根据不同优势学科申请复数)。同一科研人员只可以在一家重点实验室任职,同一科研项目、专利及成果只属于一家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受理。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登陆“i厦门-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需要个人注册后填报,学校进行审核后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1.《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市重点实验室名称要准确、规范,突出其在某个产业(技术)领域的细分领域,不宜宽泛和过窄,应恰如其分,统一命名格式为“厦门市***重点实验室”。

2.各单位要对照已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名单(附件3),细分领域和名称不能与已有重点实验室相同或类似。

3.重点实验室实行先备案再确认的原则,备案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确认。

五、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网上填报截止日期:2020年3月31日

科研处联系人:傅奇 18250702410

市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 2053928、2035277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5397711


附件:申报材料



科研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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