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闽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人选的通知

2018年06月26日 14:34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实施2016-2018年“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的通知》闽教高〔2016〕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闽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人选推荐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

2.福建省闽江学者讲座教授。

二、岗位设置

闽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的岗位原则上按一级学科设置,所在学科应属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或急需紧缺领域,一般应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科研平台,优先在我省“高峰”、“高原”学科设岗,一般本科高校可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在学校重点建设的特色应用型学科设岗。

三、申报条件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2.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它相应职务,或者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且达到我省高水平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国内(除福建省外)应聘者,应在国内知名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还应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不接受我省高校校内在职教师申报闽江学者,但到校工作未满1年的除外

3.年龄:申报特聘教授的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学术造诣:应聘者应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国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5. 聘期内,特聘教授原则上应保证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每年最少不低于9个月;讲座教授应保证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低于2个月。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须到岗工作。

6.特别优秀或紧缺、特殊学科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职务、年龄等要求。

四、岗位职责

(一)特聘教授的职责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2.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位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3.面向国际国内科学与技术发展前沿,紧密结合福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积极承担国家、福建省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学术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二)讲座教授的职责

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国内学术前沿,扩大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

3.面向国际国内科学与技术发展前沿,紧密结合福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积极组建或参与组建创新团队。

4.积极推动高校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等学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五、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1.《闽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2.申报闽江学者附件材料(目录清单见附件);3.《闽江学者申报情况汇总表》;

(二)有关要求:申请表一式七份;附件证明材料应编写目录清单并单独装订(不胶装,一式七份)

六、具体工作安排

7月11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处(齐礼楼707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cyq@hxxy.edu.cn

学校研究后确定候选人推荐对象并公示、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明士斌、陈詠芹  话:6276215。


附件

1.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2016-2018年)

2.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

3.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

4.闽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5.闽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申报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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