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6月05日 10:15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832),2018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我省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申请人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三)优先支持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人文社科类项目。

(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立项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

(二)教育厅根据各高校往年承担项目情况、各高校中青年教师占全省总数的比例等,统筹安排项目推荐数。我校社科类推荐数为15项科技类推荐数为15项学校负责组织本校项目申报和评审,经教育厅审核后给予立项资助

四、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

(一)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报送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每个项目申报书匿名处理5)、《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每个项目申报书匿名处理5),统一用A4双面打印。待评审公示后,再打印正式申请书(一式两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申报书中文学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透露个人信息者,将取消进入评审资格。

3.有关材料务必于20186月26日前寄至科研处

社科联系人:陈老师,6276215,邮箱:cyq@hxxy.edu.cn,齐礼707室

科技联系人:傅老师,18250702410,邮箱:fq@hxxy.edu.cn,慎思103室

 

附件:

1.社科项目申报表

2.科技项目申报表

 科研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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