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2018年05月04日 10:30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8]2号】(附件1),为加强高校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推动教学信息化,促进优质教学资源整合和共享,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现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请各系认真学习项目申报条件和遴选原则,积极参与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与条件

(一)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24号)设定的原则和标准,重点开展资源、平台、队伍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成并连续使用三年以上的校级以上实验教学中心;

2.2项以上省级及以上教改立项、创新创业成果、教学成果或创新平台为支撑;

3.坚持创新驱动,有高水平科研成果或重大前沿工程转化的教学资源。

(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规定的建设目标、内容和建设方式等相关要求予以认定。

2.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今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的认定分类范围为教育部20182019两年建设规划的范围,具体包括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类、教育学类、电气类、矿业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历史学类、艺术学类等38类。

二、遴选原则和方式

(一)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优先从教育部确定的20182019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范围对应的学科领域内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中遴选。注重能开发高质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实现深度融合,优质资源应用于实验教学,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能力达到较高水平。

(二)注重“建设、应用、管理、共享”协同发展,虚拟仿真实验中心须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持续服务实验教学和专业发展,实现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

(三)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现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开发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优先考虑。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须填写《2018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两份,WORD版本文件一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doc

(二)申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须填写《2018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两份、WORD版本文件一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2018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份。

(三)申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须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5)。

(四)申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四、其它

(一)各系部要按照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统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坚持效益优先、应用为主、开放共享,按需、量力建设,吸引企业行业参与建设。

(二)申请书及相应的支撑材料,517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研与实验室管理处;

社科联系人:陈老师,6276215,邮箱:cyq@hxxy.edu.cn,齐礼707室

科技联系人:傅老师,18250702410,邮箱:fq@hxxy.edu.cn,慎思103室

(三)福建省教育厅采取限额申报,我校申报2018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不超过2项、3项。科研处将根据各系部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申报项目。

 附件

 科研处

2018-5-4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9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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