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

2017年03月24日 20:14 厦门华厦学院 点击:[]


 

各系部:

为做好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科研水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我校共有3个“新世纪计划”和4个“杰青计划”申报名额,请各系部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世纪计划

1.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11后出生),医学类、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197211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3.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意见》其他申报条件。

(二)杰青计划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11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3.符合《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其他申报条件。

二、评选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报、高校推荐、评审下达”的方式确定入选名单;

(二)考虑到高校办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存在的差异,教育厅在组织专家评审时,将采取“分组竞争、组内择优”的方式,遴选“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人才共220名左右;

(四)优先推荐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或人文社科基地的优秀青年人才,教育厅将额外遴选“杰青计划(平台专项)”人才50名左右。

三、材料报送

请各系部务必于414日前将申请书(一式6份)送至科研与实验室管理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fq@hxxy.edu.cn,我处将根据教育厅要求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联系人:傅奇,联系电话:6276215

 

附件:

1.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

3.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4.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科研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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