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2年07月22日 09:46  点击:[]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厦府办规〔202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 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我校为自主申报。由项目完成单位自主申报市科学技术奖。

二、提名范围与条件

提名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和个人必须符合《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条件。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及由于国家安全、保密等原因不能公开的项目,不属于市科学技术奖评奖范围。

2022年度市科技奖可提名奖种包括: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市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注意事项

(一)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不得再提名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重大创新和新进展不再参加评审,如有创新或新进展欲再次提名的须间隔一年。上年度退评的项目,本年度暂停一年。

(三)每人每年度仅限作为一个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被提名一项市科学技术奖。

(四)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单位; 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作为市科技奖的主要完成人。

(五)项目完成单位及完成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提名程序

(一)网络填报

符合条件的项目完成单位(人),登录i厦门网站https://www.ixiamen.org.cn-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点击“立即访问”,企业选择法人账号登录,个人选择市民账号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资金申报-项目管理-项目申报-市科技局-市科学技术奖评审,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后在线填报提名材料并上报提交,等待审核。

(二)项目公示

项目(人)须在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及提名单位公示5天,凡存在异议的项目(人),在异议未妥善处理之前,不予提名。公示情况及结果应在提名书“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工作单位 意见”和“提名单位意见”页中备注说明。

人物奖公示内容:人员基本情况、提名单位(专家)及提名 意见、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

市科技进步奖公示内容:项目名称、提名单位(专家)、项目简介、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贡献、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发表论文、著作情况、推广应用情况等。

(三)材料报送

1.时间要求

网络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9月18日(截止日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奖励办形式审核时间:2022年9月18日-9月30日(退回修改的项目,项目单位需根据系统审核意见修改,2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

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前寄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收件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局810室。

2.材料要求

提名书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编号”,项目单位即可在线打印纸质材料(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和附件胶装成册,附件根据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关键页,附件页数原则不超过60页,不要另加封面,书脊处打上专业评审组和编号)。

附件:

1.厦科奖〔2022〕1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打包申请附件(包括厦门市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2022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回避专家申请表、科研诚信承诺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提名组织名单(供参考))

上一条:关于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人才咨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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