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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就业政策|厦门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2025年版)

时间:2025-04-03 点击:

求职实习

就业岗位推荐

依托厦门人才网搭建“校园云招聘”平台,持续开展“百城千校万人——毕业生云端大招聘”及线上线下对接活动,广泛征集发布招聘信息,配套提供岗位匹配、在线交流、视频面试、简历一键投递等便捷式、智能化服务,为有意愿来厦的毕业生提供“全天候”“全流程”云端求职服务。

申请渠道

访问途径一:关注“厦门人才网官网”微信公众号,通过“服务——云端大招聘”访问。

访问途径二:登陆厦门人才网(https://www.xmrc.com.cn/),通过首页“百城千校万人——毕业生云端大招聘”链接访问。

咨询电话:0592-5396595或12333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毕业学年内的我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中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请渠道

全程网办,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

(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申请

咨询电话:0592-5396591

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见习,且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担见习人员指导管理费用的用人单位,在见习期间按月给予见习单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10%的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申请渠道

全程网办,用人单位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申请

咨询电话:0592-5396591

就业服务

档案接收保管

已在厦门市落实就业单位(单位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且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存档)的,可由就读学校将档案转递至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保管

申请渠道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档案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 档案部(收)

咨询电话:0592-5396608或12333

就业奖补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给予新引进来厦具有全日制普教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位(含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的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及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应届本科生每人1万元

申请渠道

全程网办用人单位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申请

咨询电话:12333

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每人最长不超过1年。

申请渠道

全程网办,企业登录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办理

咨询电话:0592-5201097或12333

创业扶持

一次性创业补贴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在厦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商事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含1年)且申请时仍在正常运营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人或同一商事主体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渠道

线上申请办理或现场申请办理咨询电话:

思明区5863055 湖里区5601302 集美区6077781

海沧区6588390 同安区7313397 翔安区7889657

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鼓励在厦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6个月或有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记录,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申请单位就业的,可按该单位招用人数(法定代表人除外)给予该单位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同一被吸纳就业人员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补贴。

申请渠道

线上申请办理或现场申请办理咨询电话:

思明区5863055 海沧区6588390 湖里区5601302 同安区7313397 集美区6077781 翔安区7889657

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

创业项目评审资助

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港澳台高校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在厦门行政区域内创业的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公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省人社部门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3-10万元。

申请渠道

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http://220.160.52.58/)

咨询电话:0592-2853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