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智慧教育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保证经营正常有序进行,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对各报支事项,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上级有关制度,结合中心的经营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 原始凭证的要求及传递
第一条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直接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的原始证据。原始凭证按其取得的渠道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第直条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所填制的凭证,如采购入库单.领料单等。
第三条 外来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完成时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银行解款单、购货发票等。
第四条 各项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取得的原始凭证,无论是自制原始凭证还是外来原始凭证,都应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编制及时。原始凭证基本要求是: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经济业务的数量、规格、单价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印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入库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取得发票上的印章相一致。
(4)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复写纸填套写,顺序使用。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从外单位取得的定额发票或汇总开具的发票,必须附有详细清单,注明具体事项,加盖与发票相同的印章。
(6)职工因公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报账或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7)经上级有关部门或本单位相关部门签批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或相关手续作为原始凭证附件一同上报。
(8)所有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须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第五条 所有报销凭证、付款审批表等应当手续完备,相关附件齐全。
(1)所有报销单据须填写本院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封面”、“差旅费报销表”、等凭证封面。报销单据作为报销封面的附件。
(2)所有报销封面应用钢笔或水笔写明:报销日期、部门、经办人;附原始单据张数;内容分栏详细填写:自报数(大小写)。
(3)付款审批表应用钢笔或水笔写明:付款日期、经办人;付款项目、金额;付款方式;汇入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4)材料入库单、领料单、假退单应按各项目填写齐全,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编码填写明细、准确,由制单人、采购员保管员、领料人、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不得代签。
第六条 所有报销凭证到财务科报销后须加盖相应戳记。
(1) 凡现金收入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现金收讫”戳记:
(2) 凡银行收入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银行收讫”戳记;
(3) 凡现金支付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4) 凡银行支付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银行付讫”戳记:
(5) 凡与往来有关的原始凭证须加盖“往来转讫”;
(6) 凡作收、付款或往来转帐凭证附件的,须加盖“附件”戳记;
(7) 凡作废的凭证须加盖“作废”戳记。
三 报账的程序及时间
第一条 所有需报销单据先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任后到财务科审核,加盖“核”章或签字,报财务总监签批,再由院长签批。所有业务应酬费单据(包括院请)必需报院长签批。
第二条 当月所有需报销单据及时办好批报手续,到财务科入账,不得拖延到下月入账,特殊原因注明原因,否则下月不予报销。
第三条 凡因公借款人员,在事后一个星期内办好报销手续,到财务科结清账务,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结”的原则。
第四条 财务科经办人员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点清单据张数,及时制作记账凭证。
第五条 每月结账日为当月的最后一天。
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智慧教育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
20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