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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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4月11日起恢复线下教学的预通知(致教学单位)

时间:2022-04-09 点击:

华厦教务〔202233

各教学单位

经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学校计划于4月11日起调整教学安排,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4月11日起学校整体恢复线下教学。4月11日-4月15日教学内容安排为项目实训周(原教学周第7周教学内容)。

二、鉴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4月11日起学校晚间课程全部采用线上教学模式。目前晚间课表中所有实践类课程请各教学单位统筹调至白天,该类课程请于4月10日12点前在教务系统中调整完成。

三、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入校的任课老师,请向所在教学单位申请按课表线上教学,经教学单位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到相关学生。

四、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参加线下学习的同学,需及时与任课老师联系,任课教师可通过课程直播或录播、提供在线开放课程、网上学习资料,网络答疑等多元化教学方式进行辅导,确保学生能够及时、有效跟进学习进度。

五、外聘教师如符合进校要求的,均采用线下教学,具体要求如下:

1、各教学单位需于每天19点前收集第二天进校授课的外聘教师信息(包含行程码、健康码、7天内核酸报告、车牌号等),并做好审核工作,各教学单位对此项工作负主体责任

2、外聘教师校门口进校时仍需刷卡、测温、扫码。

3、外聘教师管理的具体事宜请与教务处王鑫伟老师对接。

六、任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安排学生间隔就坐,开窗通风;原则上在温度适当时,不开启空调,当室外温度达到高温时,如需开启空调的,务必于下课后关闭空调,开窗,保持教室处于通风状态。师生应随身备用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师生员工应佩戴口罩

七、各学院实验室、公共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所的管理单位,联系后勤、物业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各场所卫生清洁及环境消杀工作,同时做好所有教学实验仪器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线下教学时间段均实行闭环管理,学生务必做到“两点一线”不聚集、不逗留,不闲逛。

因疫情发展形势复杂,若周边疫情发生变化,学校将随时调整教学计划,请各教学单位予以谅解并随时做好应对准备。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