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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1 点击:
华厦教务〔2020〕68号
各 教学单位 及 相关部门 :
根据《厦门华厦学院重新学习管理规定(试行)》相关文件精神,启动本学期重新学习报名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各教学单位梳理本学院本学期可重修的课程,时间:9月22日-9月25日
因各年级培养方案的调整,部分课程变动,需确保课程名称与课程代码一致,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梳理重修课程,务必在学生报名前在教务系统中做好处理。
第二步:学生重新学习报名,时间:9月27日至9月30日
请登录青果教务系统报名(网址:http://jwweb.hxxy.edu.cn/home.aspx)。用本人学号登录系统后,点击左边“学生成绩”菜单,然后点“申请重修”进行操作。
转专业或专业选修课学分不足需要补修的同学请参考课表填写《厦门华厦学院课程补修申请表》(见附件1)(若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可在以后的学期申请),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如学生补修课程涉及到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并转交给课程承担单位。所有补修名单由课程承担单位录入教务系统,并汇总(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安排后续缴费工作。
备注:学生在申请报名重新学习时,请务必认真考虑自己学习能力、学习精力以及经济等情况,原则上缴费后是不允许退费的。
第三步:教学管理人员编班,时间:10月9日至10月13日
各教学单位对于单门课程重新学习报名达30人以上的将单独开班,安排教师负责授课;对于单门课程重新学习报名未满30人的,每门课程学院将安排一名专任教师负责。教务处于教务系统公布编班情况。(各教学单位安排课程时,请注意时间安排,尽量不冲突;部分通识必修课程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安排授课时间)
第四步:学生确认重新学习安排,时间:10月14日至10月15日
学生确认重新学习安排可登陆教务系统,选择网上选课菜单→选课程→重修选课结果进行查询。若查无上课时间/上课地点,请咨询学院秘书上课教师联系方式进行自主学习。为简化报名流程,除单独开班课程外,其他课程重新学习方式系统默认为自主学习方式,若学生需更改重新学习方式(例如选择跟班重新学习),请填写《厦门华厦学院重修选课申请表》(见附件3)(提出申请时,学生必须确保所更换后的重新学习课程安排与本学期的课程安排不冲突),送交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由所在学院审核后执行。
第五步:学生缴费,时间:10月20日至10月22日
本科生无论何种形式的重新学习(包括补修)都需要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以《厦门华厦学院2017年本科生重新学习收费的通知》为准。
缴费方式:电子转账(微信支付)
缴费流程及方式:报名重新学习的同学请于10月20日~10月22日打开微信“厦门华厦学院信息服务”(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点击“微华厦”-->点击“华厦财务”-->点击“自助缴费”-->点击“重新学习”-->在查询页面完整录入身份证号-->查看学生信息是否正确-->点击“缴费”-->选择“龙支付”或“微信”或“其他银联卡”支付。
注意:
1.如重新学习的课程时间安排与本学期课程冲突或出现其他情况,不能参加本次重新学习,请于缴费前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说明情况,及时取消该门课程的重新学习报名。
2.课程重新学习缴费完成后,原则上不予以退还。
第六步: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打印听课证,时间:10月26日至10月27日
10月26日至10月27日财务处打印已缴费名单发至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缴费名单打印听课证,并通知学生按时上课,学生在规定时间领取听课证,按时参加重新学习,拟于第8周周三开始上课。
附件:1.华厦教务〔2020〕68号 我校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申请重新学习工作的通知
2.厦门华厦学院课程补修申请表
3.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补修课程名单汇总表
4.厦门华厦学院重修选课申请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