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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2019年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的通知

时间:2019-06-19 点击: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文件

华厦教务〔201944


厦门华厦学院2019年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继续推动校企深度合作,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本科3+1”和“高职2+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是相关专业或教研室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学科理论水平和带领本专业教师开展产学合作实践的能力,以保证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效果。

(二)改革专项对象

1.“本科3+1”专项:仅面向2016级本科生

2.“高职2+1”专项:仅面向2017级高职(专科)学生

(三)其他要求

1.一个专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专业大类校外岗位包相同的,应合并成专业群申报。

2.每个校外岗位包的学生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10人。

3. 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的建设周期为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校外岗位包开展期间,务必完成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内容,并做好学生的学习、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建档、存档工作。

二、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7月4日前统一将材料提交教务处,逾期不候。具体提交内容如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校内邮箱。):

1.厦门华厦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

2.厦门华厦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汇总表

 

联系人:陈海泳;联系电话:6276213;邮箱:chenhy@hxxy.edu.cn;地址:齐礼楼817

 

 

附件:

1. 厦门华厦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

2. 厦门华厦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汇总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19年6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