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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补充说明

时间:2019-05-31 点击: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文件

华厦教务〔201933



关于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补充说明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以下补充说明:

1.一次答辩结果不合格和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进入二次答辩;进行二次答辩的标准,是以一次答辩专家组评分成绩为准,还是以指导教师和一次答辩的综合成绩为准,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决定。

2.除了一次答辩结果不合格和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进行二次答辩外,一次答辩成绩和指导教师评阅成绩相差20分及以上的,直接进入二次答辩。

3.所有进行二次答辩的,均以二次答辩的专家组评分成绩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