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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9-03-27 点击: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文件

华厦教务〔201916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学校2019年教学工作要点,学校决定在第6周至第15周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请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通识教育中心、思政理论教学部、体育教学部)高度重视,遵照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1日— 6月3日(第6-15周)

二、检查方式

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检查

1.课程教学情况检查

1)教学秩序和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学校党政领导、校教学督导、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二级督导、教学管理人员等分别深入课堂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并及时与被听课教师交流,做好反馈工作,提升教学。各教学单位要关注课程教学测评分数较低的教师,帮助教师分析原因,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要关注近年来课程教学测评较低的课程,组织课程组开展教学研究,优化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促进课程建设;要关注新聘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以老带新,加强指导。(党政领导、校教学督导听课由教务处负责,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二级督导由各教学单位负责)

2)强化学生过程学习,鼓励各课程进行期中考试,检查学生中期学习效果。考试形式根据课程性质、任务要求可以采用笔试(闭卷、开卷)、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上机、实验操作、课程设计、大作业、论文、调研报告等多种考核方式,学生的期中考试成绩列入期末综合成绩评定。(各教学单位负责)

3)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于第5周-第9周对教师进行实时评价,以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加强动态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在此期间,教务处将于每周周五下午更新评价结果,教师可登陆账号查询评价结果,以便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及时了解学生反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务处协助)

4)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教师教学质量反馈座谈会,并根据学生反馈的问题及时了解具体情况予以解决,并做好总结,提高学生教学满意度。(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务处、督导组参加)

2. 课程运行情况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对照课程标准,认真检查教学计划变动情况、各类课程执行情况,自查、抽查教师教学材料(教学日志、课程标准、教案、批改作业等)。对于同一专业同一课程应统一教学要求。(各教学单位负责)

(二)专项检查

1.试卷档案检查

   检查内容:2018-2019(1)期末、补考及重修试卷

检查要求:参照2018-2019(1)期末试卷新标准执行,针对期末成绩分布异常和重修试卷进行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须按高职课程、本科课程向教务处提交一份自查报告。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教务处、督导组抽查

2.课程档案检查

检查内容:2018-2019(1)课程档案,重点以本科(包含重修课程)课程为主

检查要求:严格按照《厦门华厦学院课程档案整理及规范要求》,做好每学期课程档案的建档、更新、归档工作,并提交自查报告。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教务处、督导组抽查

3.教师听课记录表的检查

核查内容:2018-2019(1)学期教师听课记录表

核查要求:严格按照《厦门华厦学院听课制度》文件要求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

5.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计划

根据本学期工作要点,以各教学单位为单位组织开展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包括教学设计研讨,教学心得探讨、教学观摩(示范课)等相关的教研活动。各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报备质量提升计划方案。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相关教研活动,教务处、督导组随机参加

四、工作要求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要求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改进、边建设,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教学检查各项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撰写试卷自查报告、课程档案自查报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并于5月31日前(第14周星期五)将纸质档和电子档发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吴巍澎,电话:6279222,邮箱:wwp@hxxy.edu.cn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