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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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相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7-04-26 点击:

各系:

为建立学生评教评价反馈机制,实现“以评促教、以教促学”目的,学生评教分为实时性评教和终结性评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于校历11前做好系统数据信息(教师、课程等)的检查和更新工作,以免评教中出现数据遗漏、错误等现象。

二、务必于校历11前登入青果教务系统,进入“教学计划”->“构建课程/环节库” -> “录入理论课程信息”->补齐课程类别(如下图)




 

三、实时性评教。各系安排学生在校历9周至第11对教师进行实时评价,在这期间,教务处于每周周五下午更新评价结果,教师可以通过登陆账号查询评价结果,以便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及时了解学生反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

四、终结性评教。各系安排学生在校历12周至第15进行,此次评教作为教师的学期评教最终结果。

五、评教的组织、动员工作。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生民主参与教学管理的意识,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将评教通知、评教程序及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位学生,确保网络评教工作顺利开展。

六、评教方式。采用青果教务系统进行网上评教(操作方法见附件1

七、评教网址:http://jwc.hxxy.edu.cn:88/jwweb/default.new.aspx

八、注意事项:

()务必提醒学生认真、负责地对所学课程的教师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提交测评数据时务必对所有教师进行评价等级排序,如显示等级均为同一等级的,则测评数据无效。并告知学生“只有认真完成全部课程的评价才能通过网络查询学期的期末成绩,学生评教后不显示学生个人信息而仅显示评价信息”。

(二)为保证测评数据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于累计超过本门课程本学期授课学时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缺课的学生,取消该生本门课程的评教资格。具体名单由任课教师本人上报,各系汇总(附件2),并于11周周四(511日)前通过青果教务系统进行设置(操作方法见附件3)。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17-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