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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厦门华厦学院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14 宣传部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着力实现就业工作重心由“就业数量”向“就业质量”转移,根据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明明(院长)

副组长:陈博文(党总支书记)、蔡志猛(副院长)、周海波(副院长)

成 员: 许秀玲、郑晓莉、黄敏凤、李炳祥、张庆萱、王亚凡、陈菁菁、胡鹭霞

(二)工作机制

以提高服务意识,强化全员抓就业创业、全过程抓就业创业指导和就业创业能力培养核心作用,认真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召开专门会议,在具体工作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辅导员老师为主体、全院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确保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毕业生思想和健康状况,帮助毕业生解决就业创业实际困难,引导毕业生以积极的心态求职就业,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鼓励学生参加学校就业中心和学院组织的招聘会和就业指导活动,确保实现稳定就业。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就业创业信息推送服务工作

1、建立就业信息传递的畅通渠道,定期要在毕业生班级群中发布专业相关招聘信息或求职帮扶的技巧,鼓励引导毕业生积极参加网上求职招聘活动。及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政策、岗位需求、招聘动态等各类就业信息服务

2、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校企合作资源、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和校友资源等,通过线上“走出去”、“请进来”,多渠道收集适合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

(二)做好就业创业服务群体关心工作

1、加强毕业生群体关心机制规划与细致帮扶工作。

(1)开通就业心理咨询和就业帮扶热线,疏导毕业生就业焦虑情绪,缓解就业心理压力。

(2)建立特殊困难毕业生帮扶机制,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

2、建立毕业生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为就业指导“第一责任人”机制,做到毕业生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

(1)要对全体毕业生进行就业情况摸底调查,建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信息数据库。摸清就业意向,调查就业困难,并能提供相关政策、岗位信息和求职指导,将摸底调查情况做好记录。

(2)要通过多种形式召开毕业生就业班会。为毕业生讲解国家、省、市、校就业相关政策和各方面信息,提升毕业生就业择业意识和技巧。

(3)要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台账。明确帮扶对象,帮扶内容,帮扶时间,实行“一对一”、“一生一策”精准帮扶,确保困难毕业生100%就业。

3做好毕业生求职技巧等能力提升工作。

(1)做到自行检查毕业生就业创业跟踪联系情况,每学期形成书面就业创业工作报告。

(2)做好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更新毕业生就业状况。

(3)收集好毕业生的各类就业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入伍通知书、升学录取通知书、自主创业营业执照、出国证明等),存档存证。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凝聚全院教职工工作合力,对标新时期就业工作的新要求,实现学院统筹、系部推动、全员参与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提升毕业生整体就业创业质量。

2、学院自查报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整体就业状况:各专业应毕业人数,已经就业人数,待就业人数和待就业原因(其中已经就业人数以录入国家就业监测系统为准)。

(2)困难毕业生情况:报送困难毕业生的详细名单、专业、困难种类、就业状态和具体帮扶措施。

(3)举办网络招聘会及提供网络招聘信息等情况。

(4)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特色经验做法。

(5)相关信息发布的有效佐证材料。

3、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四不准”规定。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就业签约挂钩,不准劝导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