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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13 点击:
为提高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推进理论学习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理论学习水平,增进学习效果,特制定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第一章 组织形式
第一条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以中心组学习为核心,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培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学院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提高领导干部科学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推动理论学习和事业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
第二条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学院党总支委员组成,必要时可扩大到党支部书记、各系负责人、团总支书记等。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党总支委员协助组长做好上述工作。
第三条 党总支组织员承担党总支中心组学习的服务职责,负责人员的通知、签到考勤、学习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三全育人办负责集中学习地点的安排布置、学习用具的配备等工作。
第二章 学习计划
第四条 党总支宣传委员应按学校的要求,负责起草、制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指导性计划,并做好必要的准备保障工作。
第五条 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指导性计划应在每年年初开学第三周内下发给各成员。每年下半年应根据形势发展与工作需要对年初制订的学习计划进行必要调整与补充,下半年理论学习补充计划与安排应在秋季学期开学第三周内下发至各成员。
第三章 学习方法
第六条 坚持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实,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进行个人自学,并用专用记录本做好自学笔记和心得。
第七条 组织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主要采取研读原文、专家讲解、专题研讨、中心发言、主题实践活动等方式。集中学习前要认真研究设定学习研讨的专题,中心发言人要做好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把握,发言内容既要有学习体会、理性思考,又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和学校实际,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集中学习根据学院重点工作,设计研讨题目,集思广益,达成共识,加强学院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和工作执行力,促进学院事业发展。
第八条 培训学习。利用干部在线学习或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干部培训计划选派领导干部进行脱产等形式学习。
第四章 学习时间
第九条 集中学习时间应相对固定,一般安排在每周周二下午。
第十条 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学期不得少于8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第十一条 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自学时间每月不得少于3小时。
第五章 学习记录
第十二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应有专门的学习记录,由党总支组织员整理和保管。
第十三条 学习记录使用统一模板《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人员、未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等。记录格式要统一,字迹要清楚,内容尽可能详细。中心组的学习记录不得事后补记。
第十四条 学习记录每半年汇总一次,按年度建档。学习记录档案长期保存。
第六章 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 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应进行严格考勤。中心组成员应率先垂范,带头参加规定的学习,并自觉坚持自学,严格执行相关学习纪律要求。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向组长履行请假手续,并另行安排时间补学。
本制度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